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离婚立案后多久开庭时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般离婚立案后多久开庭时间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是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的。总的来说,法院立案后,需要分案、排期,再有举证期限,开庭。正常情况下,一般立案后一个半月左右开庭,但如果法院比较忙,可能排期就要等一个半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总体看来,立案后多久才能开庭,主要根据受理法院的案件量多少来定,但都是在合法的审限之内的。二、离婚案件立案开庭时间由谁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立案后具体哪天开庭,主要是由承办法官根据承办案件的多少来合理安排开庭时间,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当事人遇到出国、生病等特殊情况,也可以和法官、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开庭时间。只要开庭时间不超过开庭审限,哪天开庭都是合法的,这部分主要由法官来确定。夫妻若是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第一步就是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之后,才有可能最终做出离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而从离婚案件立案一直到开庭审理,这期间的时间往往也比较长,毕竟各个民事庭的案件排期不同,因此也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期限来。



·哪些情况下 子女随母方生活
      哪些情况下 子女随母方生活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


·离婚后拒绝探视的理由有哪些
      有关孩子的问题一直是离婚后双方有争议很容易出现矛盾的问题。有些父母,因为自己的原因会出现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另一方对孩子进行探视,当我们遇到这类问题时,又应该怎么解决,法律上离婚后拒绝探视的理由又合理吗,怎样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下文来解决。 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离婚协议预定共同财产留给孩子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预定共同财产留给孩子是否可以?夫妻离婚只要双方协商好都是可以把财产全部给小孩子的;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根据《婚姻法》及最高...


·2023独生子女证还办吗
      现在独生子女证还办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


·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指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了公民的权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那就是公民没有犯罪,却因审判活动中的过错导致公民承担了刑罚,这就是宣判无罪。那么,国家赔偿宣判无罪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作出具体介绍。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如何...


·夫妻分居两年是否就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是否就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


·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结婚以后因店铺或房子所取得的租金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两个人对租金收入有其他约定的话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同时,比如这套房子是个人房产,但结婚以后利用这套房产所取得的租金也要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但房产的产权归...


·一、离婚后夫妻一方财产增值公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夫妻一方财产增值公式是什么?1.男方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用个人工资偿还的贷款,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甲男的工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第一步应先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即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诉争房产价格 共同已还利息 其他费用)3.第二步...


·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一、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


·国家电机噪声标准是什么?
      国家电机噪声标准是什么?了解过我国制造行业生产的人基本都会接触到一个名词,国标。国标适用于很多产品,比如一般的白酒行业,对酒精含量等测定依据的就是白酒类的国标;比如汽车生产的废气排放标准,依据的也是国标,只要符合国标的产品基本都是合格产品。那么,国家电机噪声标准是什么?详情参考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