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更为明确的规定。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换句话说,在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以上的的三种情况,就是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情况。二、抚养费的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孩子患病或者读书上面的需要,而要求对方适当增加支付的抚养费数额,那此时必须要给出合理的理由,不能自己觉得应该多给一些就要求对方多给。如果并不是因为孩子的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而需要增加抚养费的话,往往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



·夫妻离婚怎么分婚后财产
      夫妻离婚怎么分婚后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


·一、老婆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一、老婆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的过程当中会发现,更多的情况下都是一些农村户口的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存在超生的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还有就是农村户口各方面的法律意识都是非常薄弱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


·二婚多久财产分割才可以分?
      二婚多久财产分割才可以分? 分割财产与时间无关。二婚离婚分割财产与初婚的标准是一样的,只要是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当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


·事实婚姻关系解除审判原则有哪些
      事实婚姻关系解除审判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这就是说,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司法上各民族一律平等。(2)公开审判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进行。(3)辩护原则。被告人依法有权委托他人或由自己,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材料证据...


·定亲后没结婚财产还分割吗
      定亲后没结婚财产还分割吗1、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属于夫妻共有,但份额上也是一人一半。2、夫妻没有结婚证,但双方都没有配偶的。法律上认定为无效婚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和相互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但法律不干涉。3、以夫妻名义同居...


·一方的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一方的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财产制采用了法定财产为主和约定财产制为辅,另有夫妻物有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度。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离婚时已经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


·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吗
      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吗实践中,有的人是不堪忍受对方的长期家暴行为,从而想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而这种情况下一般对方是不愿意离婚的,那此时就不能协议离婚。不过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吗 根据《婚姻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