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有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有哪些内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并不止步于纸质书的阅读,网络小说现在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那么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是怎么的呢?是否能保护好我们的作品?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被侵权如何追究责任?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互联网环境下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提供者,至少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服务提供人,接入服务提供人,主机服务提供人,电子公告板服务提供人以及搜索引擎程序提供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识产权侵权发生时所承担的责任一般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其提供的设施服务,连接服务本身直接发生侵权而应负的责任,二是他人借助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系统、设施或搜索工具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负的责任。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时,仍应从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入手,坚持行为、结果、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关系、过错四要件的统一性。目前,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可归为三种情况:第一,以纸质媒体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对网络的侵权,即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第二,网络对网络的侵权,即发表在一个网站上的作品被另一个网站擅自使用。网络对网络的侵权行为更多地表现为对其他网站的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侵犯,特别是有些商业站点,缺乏信息资源,未经授权大量摘抄新闻媒体的网络版信息,已引起许多网上媒体的关注;第三,网络对传统媒体的侵权,即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而引发的纠纷。根据《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包括:1、网络服务提供者参与侵权行为。网络服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了他人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2、网络服务提供者故意不移除侵权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实施了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在著作权人提出了确有证据的警告后,仍然不采取技术措施移除侵权内容的,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3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提供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著作权人索要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时,应出示其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以及侵权情况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视为未提出索要请求。著作权人发现网络著作权侵权信息的,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其提供侵权人的网络注册资料,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路径选择
毕竟互联网还只是一个新兴的玩意,各国有关网络侵权的立法基本上属于价值判断而缺乏量化选择的论证。在此特定情形下理应重视诚实信用、权利滥用之禁止原则的指导性作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既要着眼于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激励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又要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施以必要限制,以促进网络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现行有关立法规定不周全,漏洞颇多,对网络版权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此种情形越发彰显了诚实信用、权利滥用之禁止原则所具有的解释补充现行法、使民事权利的范围确定化、强制调解权利人与他人的利益冲突等功能。
(一)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
在网络立法不成熟的今天,许多网站通过加密、防火墙、入网控制、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来加强网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一方面,采用技术手段虽然可以较为有效地保护开发者的利益,但同时也给用户带来不便。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不是坚不可摧的,只有不断地完善网络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主要有4个渊源:一是WTO规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及两个“因特网条约”《WCT》和《WPPT》;二是《著作权法》。修正后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著作权人的权利;三是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四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这些法律渊源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建议,在逐步建立一部完整的网络立法的过程中,应对涉及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主体及权利义务关系,著作权的归属、保护和限制,侵权的认定及举证责任,管辖地的确定,归责原则,赔偿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适时地由国务院或两高院作出规定或司法解释,以消除立法的灰色地带,更好地保护网络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更好地指导人民法院审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二)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特殊管理和保护
考虑到网络上的信息是极为丰富的,那么这些信息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必定是不现实的,况且操作难度也是很大的,而且,也不适应网络资源共享的特点。对现行“合理使用”重新界定,使之适应网络著作权的需要,保证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得到调和。这些特殊的管理包括:1、设立网络行业组织,加强网络自律。网络是个虚拟空间,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单靠政府或者法律的约束是很难完全实现的,还必须加强网络行业内部的自律。2、允许网站先用,之后适当付酬。对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这四种权利,网站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加以保护。3、实行“推定许可”,对作者权利加以适当限制。作者将作品上传到网上,应该充分认识到其被转载、复制的可能性和广泛性,如未作说明,或没有采取技术手段预防其被转载、复制,即认为作者自动放弃其部分著作权,允许网络使用者免费阅读和下载网站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也需要完善和补充。现在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并不成熟,还有很多问题的存在,遇到不甚明了的地方还是要找律师咨询,想办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以上就是“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或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



·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
      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 现在社会维权意识很重要,就像一个公司如果他的商标收到盗用,那么一定得在第一时间就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复议才行。毕竟一个公司的商标也就是代表了这个公司商标,一旦发生了什么事公司可能就要负连带责任了。那么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呢?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2、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是单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1、被异议的商标不一定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抢注商标造成的异议,那么由抢注的主体来承担相应的责任。2、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法...


·应该怎么处理商标才不侵权
       一、应该怎么处理商标才不侵权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才不会发生侵权行为。 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 ...


·专利转让的费用是多少
      对于专利变更和专利转让的费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作出具体的规定: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纳200块;要变更专利的代理机构或者专利委托代理人的关系则需要缴纳50块。2.一般情况下的专利转让费用:进行专利转让一般需要缴...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


·申请专利分为哪几种
      专利的申请主要分为三种: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客体可以是方法、也可以是产品;实用新型的客体只能是产品,而且只能涉及对产品结构、功能的改进;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是产品的外观。《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三层次,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四层次,若损失、...


·税法基础知识偷税漏税是什么意思?
      税法基础知识偷税漏税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


·什么是知识产权律师?
      什么是知识产权律师?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是按专业划分的律师的一个分类,主要是处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相关事务。 知识产权律师工作内容 1、为专利保护策略、商标保护策略以及著作权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2、负责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