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违法所得如何收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为保护森林资源,将滥伐森林树木的人判定为滥伐林木罪。多人一起滥伐林木有可能成为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多人一起犯罪的话应如何处罚呢?按什么标准处罚?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构成共同犯罪,会根据二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定主犯从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罚。对于认定是不是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如何准确的认定共同犯罪,必须准确地把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一、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
与单独共同行为一样,共同犯罪的成立仍以符合共同行为构成为前提,即“二人以上”必须是符合共同行为主体要件的人:“共同故意”必须是符合某种共同行为主观要件的故意:“共同行为”必须是符合某种共同行为客观要件的行为;如此等等。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共同行为构成要件,就不是共同行为行为,也就无所谓共同犯罪了。所以,从共同行为构成要件的意义上说,共同犯罪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共同犯罪的特殊性,表现在各个行为人的共同行为故意与共同行为行为的“共同”这一点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我国《刑法》第25条至第29条对共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充当的角色不同,划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的量刑原则是不同的,下面介绍一下关于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量刑

二、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量刑


(一)主犯
《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二)从犯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

三、滥伐林木罪森林公安立案标准及定罪量刑数额认定标准
立案起点:1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重大案件:5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大案件: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综上可知,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是按数量定罪,滥伐数量越多,罚款以及刑事定罪越重。林木属于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林木对于我们自身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十分重视对林木的保护。林场伐木也有每年能够伐木的数量,一旦超出标准便面临着处罚的风险。提醒经营者,一定要注意。



·轻微伤够不够刑事责任?
      轻微伤够不够刑事责任?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2、拘留或罚款:(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


·组织传销罪刑法法条有哪些?
      组织传销罪刑法法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以提供经营或者服务为名,怂恿参与人员缴纳费用或者花钱购买其产品等形式,引诱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


·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是会遇到那些偷窥、偷拍、窃听等等这种喜欢侵犯别人隐私的人,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么在当我们报案以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先让让您了解一下什么是隐私的构成要件,然后再解释一下具体的判刑标准。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 ?...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我国刑法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获得缓刑后,他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缓刑...


·刑事责任的能力怎么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准确地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进一步探讨行为人犯罪类型的前提。那具体来说刑事责任的能力怎么认定?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


·承认犯罪但证据不明确可以定罪吗?
      承认犯罪但证据不明确可以定罪吗?承认犯罪但证据不明确不能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


·9类严重刑事犯罪是指哪些?
      9类严重刑事犯罪是指哪些? 一、9类严重刑事犯罪是指哪些? 1、聚众斗殴罪; 2、强迫交易罪; 3、寻衅滋事罪; 4、敲诈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开设赌场罪; 9、故意毁坏财物罪。 从字面可理解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判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应遵循特定的流程和规定,但由于这部分工作人员手上有一定的职权,因此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利徇私舞弊,使国家利益受损,这些行为很容易构成犯罪,其中就包括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来说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判?一起来了...


·绑架罪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您都知道,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对任何人进行指控,这在刑事犯罪上,绑架罪表现的尤为突出。那么,在实践中,绑架罪需要的证据究竟都有哪些呢?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绑架致人死亡又该怎么处罚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绑架罪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绑架罪,是...


·酒驾拘役可以保释吗 拘役会留案底吗
      酒驾当中的醉驾属于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况,而这个时候除了会对驾驶人员作出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外,同时还会追究驾驶人员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会对其判刑处罚。通常对醉驾的处罚就是拘役,那么此时酒驾拘役可以保释吗?和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酒驾拘役可以保释吗保释是一种英美国家的说...


·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到底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强奸罪到底该如何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 一、如何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