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缓刑考验期有哪些限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拘役缓刑考验期有哪些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此外,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二、缓刑考验期限从什么之日起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由于对该条款规定的“判决确定之日”在如何理解上有分歧,司法实践中,缓刑考察机关从何时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并未统一,有的从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日期起计算,有的从法院判决书宣判之日起计算,有的从判决书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有的从法院从法院判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计算。2、《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证据是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查明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没有证据是不能定案的。而证据的获取要通过合法手段,对于非法证据,要坚决排除。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这个重要诉讼原则,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专门的条款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


·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是什么
      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是什么看守所关于不予关押的疾病的规定主要包括患者有精神性疾病或者会传染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有其他情况特别严重的疾病,可能会导致死亡或者生活没办法自己处理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怀孕的妇女和刚刚生下孩子不满一周岁的母亲不能关等等情况。具体来说拘留所不予关押的疾病类型主...


·单位法人代表拒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于那些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主体,司法机关会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判处处罚,但是并非是所有的民事主体都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的,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步入了法治社会,对于此种不履行处罚的行为,被称为拒执罪,单位法人代表拒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单位法人代表拒执罪构成要件: (一)拒不执行...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分子对死亡结果抱有一种希望或者放任无所谓的态度;而过失杀人罪并非主动,而是在不在意的情况下杀人,对死亡结果持否定态度。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到底怎么区分?下面我们会告诉你! 一、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的显著区别在于: 第一,在认识因素上,...


·在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决书中有哪些处罚?
      有些人在银行或金融场所工作,违反规定帮别人出具信用证明或者资信证明,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罪名认定就会受到判决。现在就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看看在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决书有哪些处罚吧。 一、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供本市各级法院办案时参考。 第二条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那此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很对触犯了该罪的罪犯都想被判缓刑。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当事人陈述事实的真实性,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按照证据材料与案件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反映案件事实。那么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刑法直接证据的...


·单位走私税额120万元如何量刑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具体量刑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


·非法集资最高量刑是多少?
      非法集资在当今社会已成为诈骗犯惯用的一种诈骗方式,打着高回报率的旗号欺骗无辜百姓,使得他们血本无归。这种既影响公民个人财富与家庭安全,又影响社会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的行为是法律所严厉打击的,那么非法集资最高量刑是多少呢?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伪证罪怎么判刑,如何处罚伪证罪
      作伪证的行为可能导致司法机关不能顺利查明案件事实,所以受到刑法规制,涉嫌伪证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么我国对伪证罪怎么判刑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伪证罪是什么 (一)伪证罪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