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1、敲诈勒索罪受害者人可以自行到法院进行立案,此时是采取自诉方式寻求救济。刑事案件的起诉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诉,二是自诉,我国是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故此大部分情形下受害人都是先去公安机关报案,进行立案调查,由公诉机关进行起诉。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敲诈勒索罪能否和解

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与被害人可以和解。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调解达成和解。具体和解流程如下:

1、提出

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案件承办单位提出和解请求。

2、受理

刑事案件的受理,应由检、法机关进行。受理后,应当审查提案是否具有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填写《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告知书》、《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决定书》一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3、和解

由检、法机关促成被害人与加害人对话,刑事和解成功的,承办人组织双方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作为对被告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从宽处理的重要依据;和解不成的,当即制作《终止刑事和解程序通知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依照审判程序及时作出决定或判决。

4、监督

调解机关对加害人履行赔偿协议的情况进行适时检查、督促,并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危害后果及赔偿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决定。检察机关视情形作出酌定(相对)不起诉、暂缓起诉或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酌情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审判机关可视情形适用非监禁刑(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敲诈勒索罪一般属于公诉案件,但是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受害者不能自己向法院起诉,所以受害者也可以选择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选择直接带着能够证明他人敲诈勒索自己钱财的证据,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职务侵占罪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务侵占罪量刑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不能减刑。对于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来讲,也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而减刑条件之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条件可以归纳如下:1、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被无罪释放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被无罪释放吗?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性质一样,是刑法的强制措施,一旦期满且不够逮捕条件(单证、孤证、证据链不完整)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解除其强制措施。但有新证据印证的话,如逃犯到案,因此案依然在侦查阶段,故公安机关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即刑拘、取保候审等,直到破案。...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要相对案件进行管辖,那首先就是要立案。然而,不同的诉讼关于立案的规定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立案的概念,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走私烟草应该怎么样量刑
      要看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判断。(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


·存在刑事处罚停薪留职可以吗?
      存在刑事处罚停薪留职可以吗?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刑事责任是必须开除的。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


·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犯罪虽然在我国属于行为犯,但此时也是需要有实际的绑架行为之后,才能进行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其实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若绑架犯罪不成立,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


·遗弃新生婴儿怎么判刑?
      在新闻节目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新生儿被父母遗弃的报道,这是令人十分痛心的现象。对于抛弃婴儿的父母,除了受到道德的谴责外,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法院会对其进行判刑,来捍卫法律的尊严,那么遗弃新生婴儿怎么判刑?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分析。 一、遗弃新生婴儿怎么判刑? 根据...


·犯罪集团怎么量刑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


·犯罪未遂应当具备哪些特征
      犯罪未遂应当具备哪些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