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被无罪释放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被无罪释放吗?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性质一样,是刑法的强制措施,一旦期满且不够逮捕条件(单证、孤证、证据链不完整)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解除其强制措施。但有新证据印证的话,如逃犯到案,因此案依然在侦查阶段,故公安机关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即刑拘、取保候审等,直到破案。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二、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综上所述,对于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采取指定监护的方式,在侦查阶段,法院未判决之前都不能说明嫌疑人有罪。看是否能无罪释放,要看是否达到条件。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或者法院,都有无罪释放的权利。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


·山东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都有男方赌博的因素,赌博是违法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都危害不小。我国早就明令禁止开设赌场,可是仍然有些不法分子出于盈利目的,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私密场所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那么,山东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山东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随着社会以及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此类犯罪有所控制,但该类犯罪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那么,在盗窃犯罪中的入室盗窃案件有什么特点呢?对于入室盗窃案件公安局办案程序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
      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会拘留吗?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不会拘留,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有吗?
      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有吗? 一、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有吗? 拘役一个月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可能性肯定是没有的;被判拘役是会留下案底的。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也规定为了犯罪,即过失致人重伤罪。一般是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此罪的构成要件,否则的话就不能做出准确的认定。那到底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过失致人重伤...


·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 自首 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故意毁坏财产罪是不是属于单位犯罪,主要看犯罪的主体是不是单位。例如单位非法...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酒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酒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对于犯罪分子,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刑期在6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


·花假钱100元怎么判刑,有什么规定?
      花假钱100元怎么判刑,有什么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五十张一百元假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


·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