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旦入罪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的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任何职员在就职的过程之中都是需要遵守劳动合同之中的内容的,任何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或者是职员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轻则会受到诸如被单位判处支付罚金、降职等的处罚,重则会被认定为是失职罪、渎职罪等刑事罪名。



·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桂林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 律师是您最熟悉不过的职业了,而且律师其实在司法体系当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普通公民所熟悉的律师,无非就是涉及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律师。但是除了民法和刑法当中要用到律师以外,我国的公司法也是一部主要的商法,所以也有专门从事公司法的律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通过股东决议后把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行为。它的基本方式有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然而无论如何,公司分立账务处理都会变得复杂,让我们来看看公司分立之后公司的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公司分立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
      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 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许许多多的公司为了发展自己收购了很多个公司,这个我们也是经常听说的。那么子公司也是公司也是需要法人代表的。对于法人来说我们都有所了解,我们都知道法人对一个公司有多么的重要。那么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呢? 一、子公...


·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它就是规定关于设立公司以及公司破产之后等等一系列的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是可以设立子公司也可以有分公司的。但是您对于子公司,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在您准备开创一家公司的时候,都会产生疑问,公司法人代表是不是必须是股东?那么我们就要明白法人代表跟股东的概念以及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带您做一个详细了解!一、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三...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公司想要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有时候一个人力量很薄弱,无法拿出那么多现金,这时候需要进行融资,吸收其他股东出资。出资除了以现金形式还有其他很多种,那么您在出资的时候应避免不合法的出资形式。那么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形式呢?下面我们为您了解一下 ...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何更换? 公司法人承担着一个公司太多的责任,但是有时候公司想要更换法人,那便有个问题了,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果说公司法人是可以更换的,又该如何更换?那就让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公司法人能否更换怎么更换这个问题。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是可以的。如何更换?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


·公司解散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都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都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1、融资主体不同。 传统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是否向该公司贷款或投入资金,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总体信用状况。因为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