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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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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一、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从指定对象上看,指定辩护人必须具有律师身份,这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法律效果上看,指定辩护律师介入案件,不仅有利于律师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罪轻、无罪等证据,而且对诉讼阶段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包括辩护权。它是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能否得到切实保障,而且影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合法权益。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从宽处理的原则

根据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2、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诉讼程序分离是指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或有牵连的案件,只要不妨碍诉讼,要分案处理。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公检法机构会指定辩护,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无偿的律师服务。一般情况下,在检察院批捕后,发现未成年嫌疑人没有代理人,就应当指定律师辩护。律师会和嫌疑人会见,了解案件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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