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上海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上海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经历以下流程未能解决问题后方可进行诉讼,流程为: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伤者可以起诉哪些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赔偿项目: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因此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被害者一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让肇事者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等因此次事故而造成损失。



·人保车险理赔流程4s店的规定是什么?
      人保车险理赔流程4s店的规定是什么?一、首先,拨打报案电话95518 人保车险理赔流程4s店第一步是理赔服务人员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先拨打报警电话。 二、事故勘察和损失 确认报案后,查勘专员会尽快联系车主,并对事故现场和车...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
      一、上班期间出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按照工伤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交通肇事罪主次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交通肇事罪肯定是由交通肇事演变而来的,此时由于肇事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太严重或者情节十分恶劣,因此才会被认定为犯罪。而其中也是需要区分一下责任的,在不同的责任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不同。那其中交通肇事罪主次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


·汽车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会负法律责任吗?
       汽车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会负法律责任吗? 要负责任; 1、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只要发生肇事逃逸,即可定为全责,但如果对方有无...


·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以,在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应当将险情引起人确定为当事人之一,按其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确...


·汽车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汽车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购买汽车是涉及金额较大的一项交易,所以在购买之前,买卖双方都是要签订合同的。汽车买卖合同的效力对于购买汽车这项交易能否最终实现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顺利完成汽车买卖,我们为您整理了汽车买卖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进行了...


·对方全责交通费怎么拿?
      对方全责交通费怎么拿?交通事故是我们所不愿意听到的,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的越多的人家里面有的车,这就导致了在交通道路上也有越来越多的车辆出行,这就难免了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而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率也是越来越高。那么除了希望大家不要发生交通事故之外,还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关于交通事...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用,实际上就是对于超声这种行为所进行的一种处罚,他是不能够不交的。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 1、卖家拒签居间协议; 2、卖家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   1、...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


·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其实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校车的安全性能设计的甚至是比很多知名的品牌汽车都要好的,可是目前我国在校车制造的这一方面有些技术还达不到这种标准。学校购买校车的这部分资金是属于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但是学校不能在校车不够使用的情况下允许驾驶员超载的,这是校方跟驾驶员本人都没有意识到校车超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