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出轨离婚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精神出轨离婚怎么判?

精神出轨离婚怎么判?

?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在法律上单纯的网恋并不构成对婚姻的不忠,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本质的区别。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定的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之一,其表现为有配偶者而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的婚外情或第三者,不属于法定离婚的条件,所谓精神出轨、网恋等行为也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见,精神出轨并不是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条件,但是以精神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也不会直接判决离婚。所以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婚的话,六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怎么办?
      分居协议是针对分居的夫妻而产生的,它有利于夫妻在分居期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夫妻有子女时,在分居协议中都会提及子女的的抚养问题。那么当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怎么办的问题时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细细解答。 一、分居协议未提及子女抚养问题时该怎么办? 在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之前父...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一、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有几种结果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孕是否有影响
      在当今时代,婚姻关系都是比较自由的。只要在正常情况下,那么婚姻关系都是受我国《民法典》保护的,所以说即使结婚以后,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了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期间的一些事情,当事人还是要遵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


·重婚必须要去法院离婚吗?
      重婚必须要去法院离婚吗?重婚行为涉及到重婚罪,需要到法院判决,并追究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一夫一...


·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发现,有的离婚夫妻在诉讼过程中一方还会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另一方就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这样的情况都得到了法院支持的,这还要看是否满足赔偿的条件。那究竟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关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种。婚后出轨作为其中的一种,是比较常见的。不管出于哪一种原因离婚,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即使对方有错,或多或少也会进行财产分割。对于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一问题,可以详见下文中的介绍。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对方出轨,...


·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如果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给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那么,国家赔偿以为主要方式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拒绝诉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某些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当中,所从事的一些行为,给他人的利益带来的损失,比如说刑事案件当中,可能有些限制人身自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个时候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拒绝诉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拒绝诉讼的法律规定...


·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
      夫妻双方因为意见不和而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小孩,那么就会牵涉到一个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抚养权的争夺涉及到的因素非常多,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影响抚养权争夺的主要因素。许多人因为这个问题而头痛。那么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这三个字我们应该不陌生,一般都是夫妻二人在离婚之后对其中负责赡养孩子一方的提交的费用,而抚养费的作用也是非常的大的,可以供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抚养费的内容...


·要是想在哺乳期内离婚
      要是想在哺乳期内离婚,是可以离婚的,虽然在此法律是有一定限制,但是限制实际上并不是很强烈的。在这里,可以详细说说在哺乳期内可以离婚以及不可以离婚的具体情形。首先,离婚的途径是有两个。在这里法律是不限制和平分手的,也就是和平离婚。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急迫到非得离婚不可,且两人对于这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