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2023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区分婚前婚后财产,主要也是考虑到财产的归属问题,这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尤为重要。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婚后财产多数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由双方做出分割。但要是婚前财产的话,多数为个人财产,这样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对方的个人财产。



·18岁结婚生子 20岁离异是否违法?
      18岁结婚生子 20岁离异是否违法? 1980年《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01年修正后的《民法典》未改变原《民法典》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来看,还要看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才能定。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视频录像能作为重婚证据吗
      视频录像能作为重婚证据吗 一、视频录像能作为重婚证据吗? 录像能作为重婚证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有哪些
      不管是因为一方出轨还是家暴导致离婚,只要夫妻之间存在共同的财产,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作出分割才行,不然就不符合离婚的要求,自然也就不能结束夫妻关系。那一般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方面都包括了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有哪些 (一)双方协商...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很多时候法院都是将抚养权判归女方的,而此时男方若想获得抚养权,则就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行。那到底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离婚过错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离婚过错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离婚看似是两个人的事情
      离婚看似是两个人的事情,实则影响到了三个家庭,两边的大家庭,自己的小家庭。离婚还牵扯着一系列的问题,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配还有最最最重要的抚养权,今天就主要跟大家说下两个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很多人都觉得离婚时,法院是不是会将孩子的抚养权优先判给女方,或者是女方争夺抚养权是不...


·一、我国强制离婚能分财产吗?
      一、我国强制离婚能分财产吗?不存在强制离婚的情况,在我国,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一、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 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 二是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子女,那么...


·一、离婚后财产过孩子名下可以吗?
      一、离婚后财产过孩子名下可以吗? 可以;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根据生活经验不难看出,父母具有将房子赠与孩子的意思,从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和代为申请登记的默示的积极行为中,同样可以推断出行为人具有代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虽然父母并没有与孩子签订赠与合同,但是从父母所从事...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


·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公检法等机关发生误抓或误判等情形后国家方面给予当事人的补偿。事实上,因为公检法机关的执行者是人,而人孰无过,所以难免发生些错误,国家赔偿就是为了应对这些情况,当事方也可以自己申请国家赔偿,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国家赔偿如何申请的一些条件和申请材料。 一、需要满足的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