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给妻子买的保险离婚怎么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丈夫给妻子买的保险离婚怎么算

保险作为一种投资,保险产品作为一种“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给妻子买的保险,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予以分割,分割时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根据保险法规定,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也就是说,要分割上述各类保险,可以采用退保的方式,夫妻分割退回的保险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因为孩子也有他的那一份。支付抚养费是应该的,就算到孩子健康成长到成年后,也是任然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一、十八岁以后还有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的认定?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的认定?    首先,《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对方。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办理复婚登记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基本一样,都要带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复婚登记还要带着双方的离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 (1)结...


·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夫妻中的一方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首先要知道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那是否意味着离婚起诉也应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


·一、离婚后全职妈妈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后全职妈妈抚养权如何争取?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离婚后十个月大的女儿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家属可以探视吗
      一、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家属可以探视吗?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家属可以探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 罪...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出现审理此案的法官、书记员等等与一方当事人有比较特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回避。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


·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要多久
      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要多久无论是对怎样的案件进行审理,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的,原则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必须要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才行,对于离婚案件而言也是如此。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法院审理...


·诉讼离婚二审上诉怎么样写?
      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决定离婚时,需要就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就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只能起诉至法院,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初次起诉离婚的,法院的态度是以调解劝和为主,一般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但如果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就需要继续进行上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