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是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债权灭失,债权人依然有机会获得清偿。

(1)继续起诉

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要求其确认还款

上文已提及诉讼时效并不影响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因此,即使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限已届满,债权人依然可以催告债务人还款,债务人自愿还款的,债权人的受偿权受法律保护,对方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3)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

一般情况下由于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也会经过,但此时保证人如果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在符合《民法典》和《民法典》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能够构成新的保证合同的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的,债权人就能以此要求保证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就要求欠款催收通知书的条款设计符合一定要求。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还款可以几天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还款可以几天?具体时间并未统一,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国际债券包括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市场所在地的非居民在一国债券市场上以该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国际债券。例如,中国政府在日本东京发行的日元债券、日本公司在纽约发行的美元债券就属于外国债券。由于各国对居民和非居民发行债券的法律要求不同,如不同的...


·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
      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在借了人家的钱之后,就应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内容,到期及时、足额的归还借款。但有的情况下,借款人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还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是否需要坐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不还钱的原因无疑有二:一是无力偿还;...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1、借条没写用途一般来说是合法的,钱款的用途可写可不写,不是借条的必备因素,其实不写的话也不影响借条合法生效。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一)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一、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具体如下: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同意作为出质人,为 (在编号为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乙方提供...


·个人借贷合同怎么写
      人生在世,一旦遇到急事,总有向人借钱的需要。在古代又衍生出了遭难莫寻亲这样一些关于人性方面的至理名言,不过我相信任何名言都有它出现的原因,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借钱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亲戚也很难马上就把钱借给你。所以现在网络上应运而生的出现了一些高利贷,以变相的手法收...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
      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为了帮助您加深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识,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请阅读下文。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一、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