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一、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中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是合法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建立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的。婚前协议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二、婚前协议的范文是什么?

协议人(男方):姓名 年龄 岁 身份证编码

协议人(女方):姓名 年龄 岁 身份证编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本协议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2、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含工资、福利等一切收入)除本协议规定缴纳的费用外的资金(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资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二)责任。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必需每月按时缴纳(本协议内容中规定的男女双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各项公共费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时,需及时给另外一方说明,并明确具体缴纳时限。2.保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协议中的一切内容男女双方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告知第三方。

3、协议内容

(一)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男女双方各占50%,包括家庭公共积蓄金(每人每月300元,根据实际情况,经夫妻双方协商可以提高)、水电气费、卫生费、物管费、房屋维修费(水电气费、卫生费、物管费、房屋维修费等费用以实际使用为准)等。

(二)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请客支付的费用、人情客往费、打车费、医疗费及其他可协商支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

(三)家庭生活费。家庭生活费按照人均(具体金额按照当时物价情况协商)承担,男女双方各自承担其父母的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四)子女抚养费。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抚养费、学杂费、医疗费、车船费等),按照男女双方各50%的原则支付。

(五)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赡养费、医疗费、车船费等),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六)房屋按揭费。房屋按揭按照男女双方各50%的原则支付。

4、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告知,违约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告知后3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从次月起违约方在本协议中应当承担的全部费用从次月起增加1个百分点/次,非违约方减少1个百分点/次(如按揭,违约方承担51%,非违约方承担49%)。

5、争议处理

(一)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二)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6、条款的完整性

男女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夫妻经济AA制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

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

8、意外处理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若处理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时产生相关费用(以相关凭证或他人证实为准),待事件处理妥善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婚前协议的具体内容,对于男女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通过签订上述协议来履行相关条款的,所以如果在协议中明确说明了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的情况,只要不存在违法行为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是怎么样的?
      为了使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更加有效,征收目的更加统一,即充分发挥其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我国逐渐对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情况向社会说明。那么,金寨县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 1...


·事实婚姻导致的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事实婚姻导致的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现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是同居。如果事实婚姻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解除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即可。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
      对于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方式,是会有不同的方法去解决的。有些男女在离婚时无法达成一致,那就会选择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我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上诉离婚所需带的材料,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


·离婚后生孩子户口怎么登记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子女养大,作为子女的应该孝顺父母。在我国法律上,也规定了子女在一定的时候需要给予父母抚养费用。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规定子女什么时候给父母抚养费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撤销吗
      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系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履行,不能任意撤销。...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男方过世后的财产归谁,这个要看男方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因为离婚问题而闹上法院,此时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主要依据什么呢?换言之,法院怎么判决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户籍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变更,基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变更抚养权可以采取协议变更或者司法变更两种方式。首先协议变更,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抚养权变更,只要没有违法和对子女成长不健康的事项,是允许协议变更的,协议变更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


·一、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自愿变更抚养权有效吗?
      一、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自愿变更抚养权有效吗 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后订立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或者进行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公证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无论怎么样,最后都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