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一、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中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是合法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建立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的。婚前协议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二、婚前协议的范文是什么?

协议人(男方):姓名 年龄 岁 身份证编码

协议人(女方):姓名 年龄 岁 身份证编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本协议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2、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含工资、福利等一切收入)除本协议规定缴纳的费用外的资金(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资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二)责任。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必需每月按时缴纳(本协议内容中规定的男女双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各项公共费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时,需及时给另外一方说明,并明确具体缴纳时限。2.保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协议中的一切内容男女双方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告知第三方。

3、协议内容

(一)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男女双方各占50%,包括家庭公共积蓄金(每人每月300元,根据实际情况,经夫妻双方协商可以提高)、水电气费、卫生费、物管费、房屋维修费(水电气费、卫生费、物管费、房屋维修费等费用以实际使用为准)等。

(二)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请客支付的费用、人情客往费、打车费、医疗费及其他可协商支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

(三)家庭生活费。家庭生活费按照人均(具体金额按照当时物价情况协商)承担,男女双方各自承担其父母的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四)子女抚养费。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抚养费、学杂费、医疗费、车船费等),按照男女双方各50%的原则支付。

(五)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赡养费、医疗费、车船费等),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六)房屋按揭费。房屋按揭按照男女双方各50%的原则支付。

4、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告知,违约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告知后3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从次月起违约方在本协议中应当承担的全部费用从次月起增加1个百分点/次,非违约方减少1个百分点/次(如按揭,违约方承担51%,非违约方承担49%)。

5、争议处理

(一)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二)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6、条款的完整性

男女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夫妻经济AA制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

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

8、意外处理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若处理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时产生相关费用(以相关凭证或他人证实为准),待事件处理妥善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婚前协议的具体内容,对于男女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通过签订上述协议来履行相关条款的,所以如果在协议中明确说明了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的情况,只要不存在违法行为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2023怎么样解除事实婚姻?
      怎么样解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多久?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多久? 一、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多久?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的时间法律上并无规定,这样看双方协商的结果。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


·离婚抚养费包含学费么?
      离婚夫妻之间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之外,还会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进行争论。双方就会针对孩子的抚养费标准进行讨论,国家为了帮助离婚夫妻对于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解决,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避免离婚夫妻的问题,影响孩子的成长。那么,离婚抚养费包含学费么? (一)、离婚抚养费包含学...


·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婚
      一、起诉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婚分居二年可离婚。如果达到这个条件,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还是要通过法院诉讼,并不是分居就自动离婚了。至于说附加条件倒没有什么。至于是否确实分居,那主要就是由分居方注意保留和搜集一些证据,比如在外面租房,保留租房合同啊,与其他家人同住的,...


·一、离婚个人财产理财分配吗?
      一、离婚个人财产理财分配吗?1、如果是个人财产无须分割。但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均会认定为共同财,离婚个人财产理财分配,理财产品也属于财产范畴,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并纳入协商分割或法庭判决分割(如果起诉到法庭的话);2、现实中,理财产品未到期,如果提前取出分割,可能造成损失,如果不想...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婚内抚养权公证是否有效 婚内抚养权的公证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受理了,那么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公证处没有受理,那么婚内的这种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则无效。因为: 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健康有利为原则。...


·新婚姻法女性在离婚时怎样争夺抚养权?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取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孩子归一方抚养的话,另一方需要支付一部分的费用。那么,女性在离婚时怎样争夺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行为,本身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但在我国同时将其规定为刑事犯罪,即重婚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那究竟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责任 1、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出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出 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


·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难免会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打离婚官司据说至少要六个月之后才结束。如果证据不足,又无法证明夫妻关系是否彻底破裂,那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1、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