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险一金辞职了怎么办2023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五险一金辞职了怎么办1、有新单位如果不是裸辞,那么,进入新单位后,公司会继续帮你缴纳五险一金,新公司试用期不买五险一金,可以找人事商量,自己全额支付五险一金的费用,让公司代缴2-3个月。2、没有新单位可以找个专门的代缴社保的公司缴纳五险,但是一定要确保公司正规;还可以个人到当地社保局买城乡居民保险,但是仅能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他险种不能买。另外,五险一金因辞职断缴,影响最大的是医疗保险,因为需连续交满15年或20年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其他险种影响不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能断缴的。因为医疗保险是直接承载了我们的医疗保险等项目,所以肯定还是不能断缴的,不然断缴第二个月之后就不能继续享受报销服务了。而养老保险也是非常关键的,很多地区可能要求你必须要连续缴纳几年才能买房、摇号等,所以尽量养老保险也要及时办理好。二、辞职后,五险一金可以不可以不管?辞职后五险一金可以不管,但只能暂时不管。因为五险一金是以累计缴纳年限计算的,你换了工作,养老、医疗、公积金在不同的城市各有两个账户,它们不会自动合并累计。到你需要买房、需要领养老金,需要看病的时候,就会很不方便。三、辞职后哪些保险会被清零不能享受?职工辞职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公积金都会中断缴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自动解除,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非自己原因造成失业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我们离职以后,企业肯定是会立即停止购买社保的,对于养老保险来说,购买满15年就满了年限,期间断断续续都是可以的。但是,唯独医疗保险不可以,医疗保险一段断缴,那么在12个月以内都是不能使用医保的。我们难免会在一年之中遇到生病等事情,所以就算离职,也要到社保局继续缴纳五险一金当中的医保。这也是对自己的保障,其他险种可以等再就业时,由企业购买。



·劳动者如何举证获得加班工资
      1、有员工给你出庭作证,说和你一起加班或看到你加班。2、在加班时,给企业或主管发过邮件,打过电话,工作时候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3、现在很多企业这样规定,加班晚上8点以后你可以打车回家,之后单位报销,那么单位在报销的时候,可能需要你填写一个报销的理由,那你可以...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 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公司依旧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


·工伤鉴定9级该由工厂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工伤简而言之是职工在进行工作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伤害,具体内容可以参照国家所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遭受职业伤害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由于工伤认定具有时效性,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都应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出示材料。对于工伤鉴定9级该由工厂还是保险公司赔...


·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工资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资是每个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简单的来说,就是员工的薪资或薪酬。现如今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和津贴和补贴。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工资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中工资认定标...


·员工简历造假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员工简历造假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仲裁立案后多久能开庭
      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是25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也是要照常支付的。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


·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规范书写形式具体如下: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一、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二、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


·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体验过黑暗给自身带来的恐惧,因此我们才能够更加体会到光明对您的重要性。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对于自己的眼睛,您一定要注意保养,适当的缓解眼睛疲劳,对自己的眼睛都是有好处。如果眼睛遇到工伤的话,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