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之后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下列情况,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其他几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附条件单方面解除(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般来说,发生这种情况的前提是劳动者自身在工作中发生失职等情况。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并无过错,用人单位不能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如果发生破产或经营困难等情况需要裁员的,应提前三十天告知劳动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误工费索赔是否有规定?
      一、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误工费索赔是否有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误工费,在法律规定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没有明确规定时,则可以提出主张,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主张。是否得到支持,由仲裁机关作出裁定,一般说合理的主张会得到支持,过度的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因为疫情,企业生产因疫情所急需的物资,安排员工超时加班违法吗?
      员工不可以拒绝。《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


·目前工伤鉴定结果要多久?
      时间在紧急情况下都是无比宝贵的,工伤鉴定等待时间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难熬的,他们最希望结果能够尽快出来。许多人对于工伤鉴定出结果时间比较疑惑。那么,目前工伤鉴定结果要多久?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结果大约需要多少时间? 职工发生工...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实际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


·一、劳动合同中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


·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开始工作的时侯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如果遇到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况,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地介绍这些知识。 一、关于违约金 1、违约金设定的范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一般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工地受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在发生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情况记录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保障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被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由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该条并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是否适用该规定。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则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