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结婚买房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没结婚买房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没结婚买房双方写的借条只要是双方都是自愿的就是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有效的借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4、出借人将特定资产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二、借条效力的法律依据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借条应该如何写

首先,写清楚借款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其次,写清借款金额,大写金额、期限、年利率、某年末日某月前归还

最后,最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担保人、借款日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综上,虽然双方还没有结婚,在法律上确实还没有成为正式的夫妻,可能在关系上还没有到财产共用的地步,但是借条这种文书并不受这些法律关系的影响,只要满足了一些条件并且钱财确实出现了流动就生成了法律认可的借款债务关系了。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


·一、最新购房政策内容是什么?
      一、最新购房政策内容是什么? 最新购房政策内容主要是: 1、限购,限制房价过快上涨 当前一、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幅度较大,需要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增加住房供给,采取限购等措施以及经济政策等,抑制不合理的投机性需求,限制房价过快上涨。 2、增加土地供应 政策采取分...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合同里一般都有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你提前走了,将视为你违约。根据《民法典》,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


·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关于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因为买卖、继承以及赠与,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房产流转的,此时当事人若要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那此时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产继承是否要进行公证 1、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房屋,如果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进行处罚,如果情节较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根据《中...


·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


·离婚房产分割打官司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很多离婚夫妻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并且在解决的时候很难顺利的解决,主要原因是财产分割的不公平或者不是共同财产一方不愿意分割,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来保障离婚的时候不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离婚房产分割打官司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


·养殖场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从土地补偿费上来说,征用养殖场、藕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然后接下来就是养殖场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一般是按照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如果能收获就不会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


·关于回迁房的买卖,其实我国是有专门的规定
      关于回迁房的买卖,其实我国是有专门的规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此时也不允许回迁房上市交易。那回迁房都可以买卖了,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回迁房办理抵押贷款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回迁房可以贷款吗。一、回迁房可以贷款吗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一般要求为普通商品房。...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分四种情况来维权。 第一种情况,要回房客拖欠的房租,并让房客搬走。 1.通过口头诉讼从终止合同,让房客立马搬走。同时要求房客把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缴纳完。 2.这种方法是针对于拖欠房租金额不大,可以比较迅速的赶走拖欠房租的房客。房东可以...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此时小问题购买者可能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要是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购买者的合法利益。那么此时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