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程序概述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赔偿程序概述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赔偿程序概述是怎么样的?

1、提起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提起刑事损害赔偿的法定前提条件是司法机关依法确认发生了错羁、错判或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事实。但是,上述错羁、错判的法律事实的确认,是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在司法机关对错误的刑事追究没有得到确认和纠正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自认为是无辜受害者,要求国家予以损害赔偿。

2、受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的内容包括:

⑴申请人是否请求权;

⑵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

⑶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

⑷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赔偿义务机关经过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在收到申请书后,对于无请求权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其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对于不符合赔偿条件,不属于赔偿范围内的请求,应当书面通知其不予赔偿,并说明理由;收到申请书的机关为非赔偿义务机关的,应告知其向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申请;

对于申请书内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有逸遗漏的,应通知其限期补正;对于符合赔偿条件的,应将受理决定送达申请人。

3、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刑事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赔偿义务人一般是机关单位,赔偿的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通常在一些案件中,如果法院裁判出现错误的,导致当事人存在无故被判刑,白白坐牢的情况,就可以申请刑事赔偿。


·检察院以不批捕做条件要人认罪是否违法?
      一、检察院以不批捕做条件要人认罪是否违法?检察院以不批捕做条件要人认罪是违法的。因为不批捕的情形是法定的。不予批捕的情形:(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


·因证据不足够退侦两次刑事诉讼法这后会怎么处理?
      因证据不足够退侦两次刑事诉讼法这后会怎么处理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走私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走私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


·拘留15天档案有犯罪记录吗
      不算,因盗窃被行政拘留的,只是一个治安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后者是故意的一种,是主观形态。前者是犯罪既遂状态,是客观方面。刑法犯罪故意的一种。事前故意,又称韦伯的概括性故意,是指行为人事先对犯罪事实整体有认识而实施行为的一种故意心态。在事前故意中,判...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如果经济方面存在困难,且没有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为了规范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活动,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司法机关出台了有关规定,对法律援助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方面的规定是...


·死刑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对死刑一直采取的都是慎重的态度,在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之后,还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才行。而关于死刑复核也有一定的流程要求,那到底死刑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死刑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 ...


·罪犯法庭认罪悔罪陈述书怎么写?
      不管在什么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采取真诚悔过的态度,反省自己,更容易得到受害者及亲属的谅解,法律上也能从轻处理,社会影响也会好一些,若拒不认罪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那么,罪犯法庭认罪悔罪陈述书怎么写,刑事和解的条件有哪些?本站为您提供一篇范文供您参考。 一、罪犯法庭认罪...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定义都是指的那些时间?
      刑事作为对我国社会危害比较大的案件类型,我国的执法机关在接到相关的报案时就立即办理。一是为了防止案件的恶化,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对社会的和平发展也起到重大的意义。下面我们就为你解答刑事诉讼法期间的定义都是指的那些时间,这类诉讼类的问题。刑事诉讼的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实践中,许多犯罪类型并不为人所熟知,其中就包括了传染病毒种扩散罪。传染病毒种扩散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造成一定范围内动物的死亡或造成人员的疾病与死亡等等。那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传染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