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怎么办?

在一些情况下,职业病还是相对较为隐性的。一个劳动者在先前公司上班的时候,受工作环境等影响可能就埋上了职业病病根,之后跳槽到下一家公司的时候才诊断出职业病,这样子的话,由于社保关系都在现在的公司,但病因不是由这个公司导致,而且已经跟原公司断绝了劳动关系,那么有员工会担心会无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其实,在这种情况中,你还是不用太过担心的,只要是患有职业病,都能够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只不过现在你的情况是找哪个公司给你发这个待遇而已。

按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现在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那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当然,在这种情况中,还有不乏两个公司相互推诿的,要是出现这种情况的,那么建议可以及时去申请老劳动仲裁,步骤如下:

1、你需要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要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其实员工在患上职业病之后,并不比一般的工伤事故,需要花费的恢复时间也较长,所以要是你现在被两家公司推诿了,那是在侵害你的劳动权益,记得就要及时收集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仲裁解决不下的话,那么还建议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


·员工主动离职需付工伤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需付工伤补偿吗?需要支付工伤补偿,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
     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注意事项,想必各位都有亲身经历过对吧。特别是对于那些大公司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过程,而往往我们在签这种合同都是马马虎虎,也不清楚究竟需要签几份,有什么用途。在这里给您讲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够用的相关知识。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临时工也成为我国一个屡见不鲜的词汇。那临时工被辞退的权益如何保障呢?其实我们法律早就对此做出了规定,涉及到辞退临时工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依据,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在各国劳动立法中,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通常散见于具体的法律条款中。从理论上归纳,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包括: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


·在我国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如果说员工不小心遇到工伤的话,已经是不能更改的事实。在积极的配合医院治疗的同时,也需要争取自己的一些合法所得。这就包括工伤赔偿,而且在工伤期间是享受停职留薪的待遇的,中国工伤鉴定以后还可以领取到一笔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一、在我...


·员工新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新员工在入职之前都是要签订一项入职合同的,只有这样员工才能对自己所属的工作以及职位有所了解,但是在签订合同的之初,往往在这个时候的员工新入职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查询了有关的答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员工新入职需要注意什么呢? 1、签劳动合同,合同上会写明试用期和转正时...


·建筑工程竣工初验由谁组织
      建筑工程初步验收由建筑工程监理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一)合同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合同管理规划工作,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制定出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架构图。 任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会形成事实上的合同架构体系,但在无意识(即无计划)状态下形成的合同架构体系是在...


·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
      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性质的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应依据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将“第13个月工资”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如果企业在年底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2...


·一、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吗?
      一、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吗?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