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者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强制许可相关法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四十九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三、强制许可权的条件

第一、只有在合理的协商失败的情况下,才能发动强制许可权的实施(但是,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的时候这一限制将被免除)。

第二、实施的范围和期限仅限于许可权所承认的目的和期限之内。

第三、许可权是非独占性的,不能让渡的权利。

第四、许可权仅限于为了解决许可权的国内市场而实施。

第五、获得许可权的人,应根据情况适用当地补偿专利权人。


·如何预防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
      如何预防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 一、如何预防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 1、商业单位在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有关专利侵权免责条款写入合同中,如在合同中增加“如果商业单位因销售由供货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专利侵权的,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条款。 2、如果收到专利权人发出的专利侵权警告...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


·什么权属于著作财产权?
      什么权属于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一、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申请无效宣告可以申诉。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随着生活的发展,我们对专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专利行政复议作为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越来越多的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在这个过程中,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关乎到我们能否顺利的在有效时间内快速解决专利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相关...


·私自使用商标算是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有哪些规定?(1)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用了自动取得原则。(2)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在我国对于专利的保护当中,有一种是对叫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外观设计是很常见的一种申请专利的对象,它是指一个产品的形状,颜色,图案或者是与产品上面和颜色图案结合起来会富有美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设计,或者是在工业生产当中的工业品的样式等等,这些东西创造出来了之后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怎样算实用新型专利年费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怎样算实用新型专利年费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在获得了专利权后,申请人每年还需要交纳一定的年费,那么您知道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


·名称字侵权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名称字侵权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