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及时注册自己的国际商标

商标保护都是具有地域性的,只有根据企业自身的市场发展,做好相应的国际商标注册工作,才能正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件

当发现他人开始注册与自己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时候,可以向该申请人发出警告函。这种函件一般对那些侵权人都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毕竟侵权人抢注商标就是为了钻空子。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及时进行商标的备案工作

商标注册成功后,应该积极在相应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海关的备案,以免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产品/服务流出和流入,这样就能借助各国的海关力量减少侵权产品带来的负面影响。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注册商标公告异议期

目前国际上普遍才有的做法是商标审核后,将为进入为期几个月(一般是3个月)的公告异议期。此期间,任何人都可针对该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如果企业发现该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即可提出异议。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司法途径解决国际商标侵权

当企业面临国内国际商标侵权的时候,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注册后的商标,在注册地都会享有商标专有权,任何人侵犯此权益,商标所有权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的商标,在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的情况下,是属于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实属违法。若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时,首先可以向该申请人发出警告函再不行,可以去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43类商标出售怎么进行出售?
       43类商标出售怎么出售? 43类商标一般指的是服务业,包括提供餐饮,住宿服务、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养老院、托儿服务、为动物提供食宿、单一服务 一、商标出售相关规定 协作中心的城市,均在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设有商标交易中心。商标交易可以由交易双方自行交易,亦可以委托商标...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授权后每年需缴纳的续展费,专利设计维护费,申请过程中的其他费用。中国不是GPPH成员国,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CIPO之间有双边PPH试点,因此如果中国的在先申请已经被授...


·商标代持合同是怎样的?
      公司或者企在经营的时候想要使自己的品牌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以及能够被所有人所熟知就必须申请独一无二的商标来区别于别的产品,但在实际经营的时候会出现商标虽然注册了但是却以别人的名义到国家机关登记的情况。下面一起来看看商标代持合同是怎样的? 一、商标代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


·商标侵权能否异地起诉
      可以,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犯商标专用权百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我国设立的诸多的行政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比如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我国境内一些商事经营活动的。其实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将材料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同时为了监督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相关人员其实也有必要知道...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30到40工作日,需要准备齐全的资料和证明,资料不全会需要更长的时间,费用是三百元人民币。登记工作可以办理加急,费用会相应提高。可以致电010-68003934或者64097080进行查询。按照我国...


·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关于作品的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自愿登记的原则,并且作品自创作之日起就获得著作权,因此,并不存在申请著作权的说法。但如果是进行登记的话,则就需要审查条件了,到底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 ...


·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内容?
      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内容? 一、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内容?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


·商标无效宣告中还能使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还能使吗?
      商标无效宣告中还能使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还能使吗? 可以,只要在商标确权程序中没有到最后程序确认该商标无效,商标还是处在有效状态。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


·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一、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