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一、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解释》第九十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三、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呢

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基层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是什么?
      基国家赔偿的执行机关需要法院进行。人民法院对于执行国家哦诶长得程序相对简单一些。在整体的流程中不再有复议程序。这就节约了资源和时间。那么,基层法院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一)人民法院一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


·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
      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 一、 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


·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就只能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清楚。但确定之后,并不是说就不能再进行变更了。法律允许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变更,但作为当事人也要清楚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不会通知并且检察院公诉科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也不关司法局的任何事,到司法局也不可能了解到任何情况。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非法拘留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拘留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现社会婚外情已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由此原因导致的离婚在离婚案中占比最大。现如今女性出轨要求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很多人认为女方出轨是犯了极大错误,不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在法律的层面上一般又如何去判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你分析一下:女方出...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书面协议有效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书面协议有效吗?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


·隐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夫妻离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多半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而在离婚后男女双方就不再具有之前的婚姻关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很多夫妻为了考虑到孩子的原因离婚之后没有告诉孩子,因为害怕孩子受到伤害所以向孩子隐瞒了离婚的事实,那么对于隐离婚...


·也许大家知道喝酒的文化已经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也许您知道喝酒的文化已经有源远流长的历史,在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有饮酒的习惯,并同时具有小酒怡情的赞美。但是一部分人中长期大量饮酒是对身体有危害性的创伤的。其中就包括饮酒之后进行驾驶车辆的行为,其危害性就会伤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以及自己的意识模糊。酒驾醉驾的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6)办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输出 二、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比例 1、计件收费(没有...


·重婚的问题是怎么判罚的?
      重婚的问题是怎么判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