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违约金与定金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虽然合同体现的是意思自治,但是违约金也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一般是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果超过的话就会显示公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这存在三种情况:1、违约金<损失,这个情况下可以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2、违约金>损失(过分高于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3、违约金>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由此可以看出两者也是可以选择适用的,但是主张损害赔偿时当事人的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不然损害赔偿很难计算。

3、定金与违约金

二者在性质上并不矛盾,在功能上互补,一个是惩罚性的,一个是补偿性的。因此可以并用不悖,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二者并用的记过不得超过合同金额总额。

4、违约金、赔偿金与定金并存

三者同时出现要分两步走:(1)比较违约金与损失的大小,以确定违约金的适用数额;(2)违约金确定后,比较定金数额,从中选出一个有利于非违约方的方案。

二、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把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条文中的“损失”解释为包含“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从而为追究违约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是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追究违约方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三、合同违约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 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含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 希望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应包括希望对合同...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 一、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要求继续履行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


·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实践中擅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比如父母擅用子女的名义、丈夫擅用妻子的名义订立合同等等。那么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想让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公民如何订立有效合同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合同相关的问题。 一、擅...


·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


·订立合同程序是怎样的,合同订立有什么形式
      订立合同程序是怎样的,合同订立有什么形式虽然合同的种类比较多,但在实际说到订立合同的时候,其实他们的订立程序都是差不多的。那总的来说,订立合同程序都是怎样的呢?而我国规定的合同应当采取怎样的形式订立?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订立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