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工伤事件 我们也应该去重视,这离不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健康。公司死亡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以及该由什么部门来处理?由为您解答。

一、公司死亡事故处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二、工伤处理程序

1、企业办理重伤列亡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用电话或派人等方法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和初原因分析等事故概要通知区劳动人事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同时企业应积极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劳动保护监察科接到事故报告后24小时之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调查后告知企业整理现场,如24小时之内不到现场,视为同意企业自行清理现场。

2、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由企业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及公司工会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发事故进行调查。死亡事故和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事故由企业组织事故调查组,区劳动人事局、区工会、公安区分局派中参加。

3、企业根据调查结果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报区劳动人事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劳动保护监察科接到《报告书》后应于三十日内处理完毕,审批结案。

4、企业应建立完整的重伤、死亡事故档案材料,其内容包括:

1)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 职工重伤、死亡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 技术鉴定报告和试验报告;

5) 物证人证材料;

6) 直接经济损失材料;

7) 伤亡人员的医疗诊断证明;

8)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9) 处分决定和有关责任人的检查材料。

我们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公司度过的,工伤方面的知识和我们密不可分,它联系着我们的健康,以上文章不能系统的介绍公司死亡事故处理的全部法律知识,我们应该自己去多学习,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安全操作,远离危险物品以保护自己的健康。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
      加班也就是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加班可以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的,也可以是单位安排的。不过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具体的加班时间需要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另一方面公司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才行。那现实中,要是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其实大家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
      其实您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式的工作单位是对于员工的要求更加的高的,一旦员工因为不满足自己的公司要求就是可以辞退的,但是作为员工来说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的规定情况和补偿规定的。 辞退的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


·公司合作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合作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公司而言,双方的合作必须是有效的,且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作为是双方合作的基础,那么对于公司合作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不仅是一种基准策略,也是一种合作的信任机制,除此之外,公司合作远大于个人合作的难度,那么对于合作的有效性该如何注意,下面就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到哪里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股东未...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 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在公司当中就是属于高层管理者当中的一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


·合同法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
      合同法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
      很多员工刚进公司时,公司并不给签订相关的合同,为了以后可以摆脱一些麻烦。可是,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员工应该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才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下面是的我们带来的介绍。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公司里面的大股东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于公司持有的股份份,对于这些股东来说,他们和一般的小股东所承担的一些义务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毕竟他们享有的权利大小也有限制。那么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债务纠纷或者债务问题,如果企业改制前没有偿还债务,而选择逃避债务,就会面临债务人的经济诉讼,那么对于债权人又该如何提起刑事诉讼呢?企业改制时的民事诉讼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文对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