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劳动者受伤后,一般无需自己证明是工伤,而是需要由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的时候您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提供上述材料后,是否认定为工伤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当然,不管是劳动者还是单位,如果对于工伤认定决定不服,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工伤死亡赔偿要如何计算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最新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最新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桥梁工程是关系都国家利益的工程项目,若桥梁工程存在瑕疵,此会危及到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政府一般会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承包方与发包方除需签署承包合同外,还需要根据最新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制定验收标准。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


·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区别
      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区别在哪里?改革开放后,我国各个城市建筑业迅猛发展,市场竞争也愈演愈烈,建筑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对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这两方面进行更好的完善,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地位。也许有人会问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到底有...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本人工资×4个月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


·一、长期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长期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


·新员工入职协议合同书的范本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一项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的有限保障制度,有了劳动合同我们在解决劳动权益的问题时,我们就有有效解决问题的条件。所以,一份正确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自身劳动权益的保护有很好的作用。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新员工入职协议合同书的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新员工入职...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怎么写,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合同中需要注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在何种情况下能解决劳动关系。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签署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怎么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 甲方:...


·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在劳动市场中会有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在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法律情形,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上存在误区,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认定劳动关系时常见的问题,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 一、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一级工伤享有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工伤一级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小区的水电都是承包给专业的施工方来施工的。为了保障小区与施工方的利益,双方应签订一份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对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事项作出具体的说明。许多人并不了解小区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我们搜集了相关的范文,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水...


·工伤待遇部分护理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待遇部分护理的规定是什么?工伤待遇部分护理的规定是根据当事人员的生活的状态来进行一个不同的护理费用的判断,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


·雇佣童工犯法吗?
      现代社会,人力成本越来越高,一些私人企业或个人小作坊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雇用一些未成年人,即童工为自己工作,以此节约下一定的成本。但这些么人企业的管理者却没有考虑过雇佣童工犯法吗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雇佣童工犯法吗?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