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民事赔偿一样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赔偿民事赔偿一样吗?

不一样,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

因此,国家赔偿是不包括民事赔偿的。

(一)行政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刑事赔偿就是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的范围更大,刑事赔偿加上行政赔偿就是国家赔偿,之所以国家会承担赔偿责任,是因为司法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当事人利益。


·酒驾撞人处罚标准2023酒驾是否判刑?
      酒驾撞人处罚标准酒驾是否判刑?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由于驾驶者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此时如果出现了撞人的情况,自然对驾驶者的处罚就会更重一些。那一般酒驾撞人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酒驾是否判刑酒驾是否判...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区别有哪些?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依法被宣告缓刑最低多久?
      缓刑最低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


·被迫犯罪应该如何判刑
      有可能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迫犯罪叫胁从犯。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


·个人实施非法集资数额多大算犯罪?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屡见不鲜,这是由于市场管理不规范、相关法律不完善以及人们的贪婪的心理造成的严重后果。非法集资是破坏社会经济形态的一个现场。是最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型经济诈骗手段。而且一般对于个人实施非法集资数额多大算犯罪也没有清楚的概念。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 一...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自然人犯罪,并且还是一般主体的犯罪,即只要年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就可以构成相应的犯罪。不过针对职务侵占罪而言,虽然知道这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很多人却不清楚究竟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下文中我们就来...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一、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 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在量刑情节里面,具体可以区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其中比较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就是自首和立功,当然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时候,需要全面考虑量刑情节才行。那其中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


·对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
      一、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据以定案的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