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孤寡老人遗产兄弟姐妹继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孤寡老人遗产兄弟姐妹继承吗?

老人没有立遗嘱并且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可以由兄弟姐妹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由兄弟姐妹继承老人遗产的情形是老人未立遗嘱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老人去世的时候父母还在世,那兄弟姐妹就没有遗产继承权,因为父母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老人跟别人签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才有继承权。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继承法律效力最高?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民法典律效力最高?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只有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大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母亲离婚后母亲财产继承权是谁的?
      母亲离婚后母亲财产继承权是谁的? 一、母亲离婚后母亲财产继承权是谁的? 母亲离婚后并不影响继承权的认定,一般由配偶、子女和父母来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nbs...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有继承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一般应当均等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的相关规定:1.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


·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有继承权吗?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没有继承权,我国法院当中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包括外孙子。第二顺序继承人要在没有相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依照法定继承的才能实际继承得遗产,所以,孙子有继承权,但实际能否继承的到被继承人的遗产,就要看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了,遗嘱...


·被继承人的养老保险是否继承?
      被继承人的养老保险是否继承?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2、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养老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二、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


·夫妻之前有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当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还是比较关心,此时是否对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享有的话,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应该怎样继承?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