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

第三方财产与夫妻分割财产无关,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第三方财产涉及正在经营的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为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在分割的时候予以明确。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事实上,一旦男女双方产生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是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的,所以,当一方当事人发生遗弃行为时是可以以遗弃罪来起诉离婚的。这时,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作出裁决。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女...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没有分居证明,就应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对离婚的界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夫妻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快吗?
      现如今,离婚已经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情,一些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无法修复的,可能通过起诉离婚解决。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些是由于夫妻一方赌博、吸毒造成的。作为受害的一方,想尽快的离婚。那么,夫妻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快吗?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夫妻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快吗...


·对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之后子女跟随其中一方进行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费。但现实中有的人本该支付抚养费却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遇到这种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应...


·如果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给
      现在有很多夫妻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会无法继续婚姻关系会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就要对第三方问题作出处理包括债务,孩子等等。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夫妻双方,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只能归属于一方,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了,那么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给?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


·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 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


·一、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合理吗?
      一、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合理吗? 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并不合理。我国《婚姻法》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况且双方结婚是一种自愿行为,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而不是只有女方才有损失,另外青春本质上不是一种权利,它...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一、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不合法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


·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一、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


·离婚协议更改模板的主要内容?
      离婚协议更改模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


·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虽然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或者一方抚养孩子,但是出于不想再与对方有往来的情形,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都是由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按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抚养费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