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一、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

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即保外就医后收监执行的剩余刑期时应该扣除保外就医的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期满前,监狱派干警考察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收监执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转,需继续治疗的,要依法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手续,每次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

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地方存在保外就医罪犯到期没有及时收监,长期滞留在社会上的情况。

对于超过保外就医时间的期间,应计入罪犯的执行刑期,对其超过期间重新执行是不妥的。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情形,不属保外就医制度执行中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保外就医流程是怎样的?

保外就医流程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

4、罪犯保外出所时,应写出罪犯出所鉴定意见,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 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对由于医院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一、人流不干净是不是医疗过失?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务部,医疗机构医疗事务部专门负责处理因医疗有关行为引起的纠纷,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务部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的科教文卫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医疗人员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在这时,被侵害人就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那么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解决纠纷,以免事态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在当事人就医疗事故处理、赔偿达成一致后最好签订一份医疗事故赔偿合同,那么该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第一,应严格奉行...


·员工医疗期满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员工医疗期满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如果是医疗费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医疗机构疏于管理所致,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导致患者死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院应该怎么处理?哪些行为属于重大医疗过失?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吧。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哪几类? 1、...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


·医疗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起诉流程 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一、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