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

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

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有哪些?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三、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由此可见,并不是发生在道路上的意外事故都可以称之为交通事故的,比如因为极端天气造成的意外伤害,自己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不小心摔倒的,这些都不是交通事故。


·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如何交易?
      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如何交易? 我国规定非上市公司若是想要转让就必须在新三板上进行转让交易,这是国家为了保障市场秩序而专门设立的交易平台。但是大多数投资者在交易时并不知道该如何在新板上操作,甚至还有的人并不知道新三板的存在。那么,非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如何交易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常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的情况,而行政诉讼又是公民维护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否申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提出,最高人民法...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交通事故等级分类
      实践中,需要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对交通事故做一个等级的划分,然后才能确定该此事故的严重程度。究竟这个交通事故等级该如何来划分呢?具体包括了哪些分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


·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般是先提交资料,只有确定好了才能进行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生活和工作中,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意外损伤,虽然工伤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遇见的,但是如果避免不了就需要保持好心态,解决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 (一)工伤 ...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万元的医药费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限额,因此伤残或者、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的赔偿限额就只有11万元。如此一来,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级别比较高的情况下,这11万元明显不足...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处于人情,在他人向其借用车辆时往往会不假思索地就把自己的汽车出借。不过,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车主如果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呢?此外,一些人在酒后不宜开车的情况下会请人代驾,那么,代驾人代驾他人车辆出事故要担责吗?对于这些问题,...


·交通事故人伤鉴定要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鉴定要多久 1、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赔偿,一般在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等于一切损害均应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


·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选择的一种救济手段。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那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此时当事人又该注意什么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