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

一、发生家庭纠纷怎么立遗嘱

属于自己个人财产的可以立遗嘱,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二、怎样立遗嘱才有效

遗嘱内容合法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方面的法律规定: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新实施的《老年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该条明确规定了老年配偶可以继承到夫或妻一方遗产,不再以“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为限制性条件,有利于健在一方的生活保障,避免了再婚老人“净身出户”的危险。

三、怎样立自书遗嘱

虽然自书遗嘱无格式上的要求,但要取得完整的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的法律要件: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

(3)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

虽然说只要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都有立遗嘱的权利,但是立遗嘱是支配自己的财产,别人的财产自己是没有支配权的。个人立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哟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哪一种只要符合法定的遗嘱格式,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多久?
      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怎么分配比较好?
      一、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怎么分配比较好?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


·一、离婚判决不涉及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判决不涉及财产分割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现在抚养费多少钱一个月
      一、现在抚养费多少钱一个月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


·返还彩礼的诉讼当事人有哪些?
      彩礼是缔结婚姻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基于农村习俗,一方给予对方的金钱或者实物,在婚约解除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接受彩礼的一方根据实际的情况应当返还或者适当返还相应的财物。按照民间习俗,男方给予女方彩礼,是给予女方家庭,而非仅仅给予女方本人,故女方及其父母对男方均有返还彩礼的义...


·针对子女抚养费要求补偿是否可行?
      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具体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在工资的20%到30%左右。随着物价的走高,抚养子女的开支也逐年增大,那么针对子女抚养费要求补偿是否可行?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针对子女抚养费...


·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对于超生孩子或者私生孩子的家庭或者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减少政府财政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巨额抚养费取向 众所关注的社会抚养费,...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应该怎么解决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应该怎么解决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