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报案就抓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诈骗报案就抓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诈骗报案就抓人是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合同诈骗行为包括: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二、合同诈骗罪如何量刑合同诈骗罪很据犯罪情节不同,有如下量刑标准:1、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对于合同诈骗这种类型的案件,只要达到立案的标准,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之后,公安机关都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因为调查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完全是可以的。法律是允许的。



·塑钢窗购销合同该怎么写
      塑钢窗购销合同该怎么写 塑钢窗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 供方: 一、合同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需方委托供方加工安装铝合金地弹门及全部塑钢门窗。 3、合同面积共计平方米。工程所需塑钢门窗风格、数量详见设计样 图。 4、合同铝合金地弹门面积平方米,工程所需地弹门风格...


·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同时索赔吗?
      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同时索赔吗?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是不可以同时索赔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说双方当时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了合同。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


·货物买卖合同买方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货物买卖合同买方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货物买卖合同买方解除合同是可以的,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判决?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判决?1、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


·协议解除合同的格式
      协议解除合同的格式 一、协议解除的定义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一、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分解和把握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一、变更合同声明范本 甲方: 甲方地址 乙方: 乙方地址: 甲方由于需求变更,现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 合同号——,简称“原合同”)做以下变更。在保持原合同第一条款中的产品不变的前提下分别增加一套——,原合同额为:——,变更后的合同额为——...


·合同法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
      合同法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 (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


·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
      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 一、合同公证有效期有多长 公证合同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一直在履行中,公证书在合同有效期内是有效的。公证合同双方后来协商解除了合同,则该合同的公证书也无效。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受赠与人...


·合同法违约金制度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法违约金制度规定是怎么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