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继承人的父母已故房产如何继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被继承人的父母已故房产如何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已故的话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二、遗产房分割的方式有哪些?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继承遗产房的这件事情上当然首先应该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要根据实际情况先确定了继承人。即便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子女了,但有多位兄弟姐妹的话,兄弟姐妹们之间对谁拥有房子的产权这个问题也要妥善协商处理。



·父母死了房子怎么继承房子继承费用需要哪些?
      父母死了房子怎么继承房子继承费用需要哪些? 一、父母死了房子怎么继承房子继承费用需要哪些?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


·举报房屋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一、举报房屋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 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2、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税务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要怎么约定
      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体,所以有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过程当中,可能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都会决定把房子留给孩子。不过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千万不能只用口头的方式来进行约束,这样房子的真正所有权在日后使用的过程当中是存在诸多风险的。那么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要怎么约定? 一、...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首付款至少是100万乘30%=30万元。2、以上说的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


·合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合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合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


·房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房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1、门 (1)大门、房门的插销、门锁是否太长太紧 (2)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门间隙是否太大(特别是门锁的一边)。 (3)门四边是否紧贴门框、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 2、窗 (1)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2)窗边与混凝土接...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


·新婚姻法关于首付后结婚房产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房产已成为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重资产,因此,一旦夫妻选择了离婚,房产就成为双方财产分割的焦点,在具体实际中,判断房产归属的情况十分复杂,需要根据房产购买时间、是否有贷款、出资人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进行综合判定,那么,新婚姻法关于首付后结婚的房产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城镇化的国家,城市和农村之间由于历史环境和地理条件的差异,在国家的一些政策上面也有一些区别。在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上面,城市和农村就不一样了。农村还涉及到安置房的处理。那么,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一、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   我国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