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多少钱一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多少钱一天?交通事故护理费按照同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进行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二、护理费赔偿项目有哪些?(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二)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三、护理费赔偿期限规定是什么?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 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在当代社会护理费用是对于受害者进行护理的时候,所产生的一些费用。当然护理费用在进行确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护工的收入状况进行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就按照固定收入确定最终护理费用。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有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第二次起诉离婚费用有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


·二手车卖车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二手车卖车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二手车卖车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牌号为;_____,车主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的_____色_____车壹辆,转...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不出现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不出现怎么办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


·交通事故法院处理,保险公司给赔付这个钱吗
      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当事人往往由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纠纷,有时经过反复协商与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当一方当事人起诉至法院,那么,交通事故法院处理,保险公司给赔付这个钱吗?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 交通事故法院处理,保险公司给赔付这个钱吗? 1、因情况而定,看判决内容...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一、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1、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


·一、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吗?
      一、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吗?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买走私车会受到什么惩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买走私车辆,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33条 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车祸,因为一旦发生车祸,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车祸的责任人还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就问我们,车祸责任人要不要判刑了,它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车祸责任人要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