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那些情况不属于工伤2023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那些情况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的过程。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实践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要求必须提交证人证言,张士谦律师认为是违法的,具体见《申请工伤认定不必提交证人证言》一文。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要是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服的,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一、待岗期间辞退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待岗期间辞退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待岗期辞退也是有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私企非工伤病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私企非工伤病假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


·社保中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主要赔偿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


·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
      生活中,难免有意外,工作中也是如此,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因工受伤的情况。既然是因工受伤,那就涉及到赔付的问题,那么,到底是按工伤赔付还是按其他赔付,这就涉及了是否认定是工伤。工伤认定只跟年龄有关,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您应该做充分了解,以便在实践中保障自己的权利。 一、什么是...


·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起止时间?
      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起止时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正常进行,从而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使用质量。建筑工程任何一个步骤、部分的质量不合格都会影响日常的使用,还会导致事故。特别是水泥混凝土,它是大部分建筑工程都需要使用的材料。建筑地面工程质...


·一、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
      一、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如果在打工中发生了十级工伤,那么用人单位是要进行负责赔偿的,具体的要以评定的伤残程度来决定,工伤分为五级到十级等不同的级别,赔偿的数额也不一样。一般十级工伤评判标准是:本人的工资乘以7个月,享有7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那么你要是发生工伤辞职了,...


·劳动局工伤保险怎么买
      工伤保险一般由单位替员工代为买。劳动局的是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五险中的一种,是政府保险。保险公司的是单位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的,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新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有哪些
      新到一个公司就职所需事项有很多,对于新员工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也需要尽快去融入这个新环境,才能对工作有所帮助。同时根据职位的不同所需注意事项也就有很多不同之处,那么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具体有那些?下面的我们与您一一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修改履历 1、目的: 规范新入职人...


·在我国确认劳动关系案子要多久?
      在我国确认劳动关系案子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当然,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公司,因为人手暂时紧缺,所以对于员工提出来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同意,有些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以后就不知道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