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担保人的期限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6个月内。二、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形有哪些?1、超出“保证期限”不担责担保也有“保质期”,法律条文中对这个保质期叫“保证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以《担保法》规定为准。《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5、主合同无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在借条中没写保证期不代表保证期就不受限制了,不过,保证人在特定情形下也是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像是借条根本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或是债务债权发生变更没有通知保证人的。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赌博欠钱50万要关多久?
      一、赌博欠钱50万要关多久?不需要判刑关押,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非法的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怎么做?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怎么做?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元,C欠B1万元,A债权人,C是次债务人,A就可以向C主张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里应...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回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可以撤回,但不能随意的撤回...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根据情况认定,如果为了生活所借的债务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不属于。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


·股东借款给公司不收利息怎么写借款合同
      股东借款给公司不收利息怎么写借款合同 一、股东借款给公司不收利息怎么写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什么?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什么一、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存款准备金,也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或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 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3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


·欠钱不还起诉赢了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赢了还是不还怎么办?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败诉的一方如果不按照判决履行法律义务,胜诉的一方可以到人民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道。只要被执行人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就行。如果对方却是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可以在被执行人有了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后,恢复强制执行。就版是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