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盗窃路面井盖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按盗窃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三、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路面井盖属于公共设施,偷盗路面井盖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对于偷盗路面井盖的当事人来讲,行政处罚的记录在公安机关是能查得到的,如果三番五次偷盗公共设施,不会永远按照违法案件来处理。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犯罪成立是以犯罪既遂为前提,犯罪既遂为犯罪成立预备条件。1、犯罪成立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2、犯罪既遂概念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
      出国是应该走正当途径的,我国对于办理出国事宜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有一些怀有不正当目的的人通常想要采取一些非法手段入境,比如说偷越国境,为制止这种行为,我国法律对偷越国境定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 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办案期限过了拘留的犯人必须释放吗?
      办案期限过了拘留的犯人必须释放吗?拘留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打架斗殴导致人轻伤是故意伤害罪吗
       一、打架斗殴导致人轻伤是故意伤害罪吗 是故意伤害罪。故意将他人伤害至轻伤程度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


·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抢劫犯罪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刑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劫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犯罪中止发生条件具体有哪些
      犯罪中止发生条件具体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


·治安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
      治安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治安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派出所是不能执行拘留的。对于在派出所待24小时应为继续盘问或传唤。24小时后,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让其离开,反之公安机关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对被盘问人...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


·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判缓刑
      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判缓刑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很多人在电视上、互联网上时不时就会看到团体诈骗落网,公司非法集资被查处等新闻。集资诈骗并非专门针对那些大企业、有钱人,它是无固定范围的诈骗。所以,对于资金流动转移数额较大的人就一定要留心,谨防被骗。那么,关于集资诈骗,接下来就看看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吧! 一、概念 根...


·什么是拘役 拘役一般最多多少天
      在刑事处罚的主刑当中除了比较常见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外,还包括了管制和拘役两种,其中针对不同的罪名、犯罪情节,此时《刑法》中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而其中针对不同的主刑,一般刑期也不一样。那其中拘役一般最多多少天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拘役 拘役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