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现在人社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工伤认定一般都倾斜于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二、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3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1)犯罪或违法;(2)自杀或自残;(3)酗酒。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职员若是提前上班时间,遇到车祸并受伤的,此时由于并不属于正常的上班时间,故此一定不会被认定为是工伤。对于那些正常上班途中,因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此时也不属于工伤,只有被认定为是工伤的才需要支付赔偿金。



·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一、公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存在过错?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显然存在过错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


·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的人出行工具是汽车。然而,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有的人躲不过交通事故的魔爪从而死亡。那么此时会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了同时解决交通事故以及民事诉讼,我们需要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


·2023年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要扣证
      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要扣证不扣证,情节严重直接吊销驾驶证。处罚措施1、交通事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如此,于是交通管理局就采用限行等方式来缓解交通压力,那我们就来看看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一)自20...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二手车的交易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发生在二手车中的纠纷也是在逐年的增加,其中我们要弄清被告被起诉的理由。那么如何能有效解决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呢?为您解答。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


·我们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肯定是有的
      我们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肯定是有的,对于交通方面我们国家是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对于醉驾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醉驾往往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严重可导致死亡。丈夫醉驾车祸身亡一般妻子和儿子都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那么丈夫醉驾死亡,妻子可以继承财产吗? ...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


·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
       一、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 无证驾驶一方承担责任,电动车不需要驾驶,所以说不无证驾驶责任,有你一人承担。因为你无证驾驶摩托车。要记住了,无证驾驶。无论是对是错,都由无证驾驶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天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对...


·逃逸交通检查致协警轻微伤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逸交通检查致协警轻微伤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逸交通检查致协警轻微伤量刑标准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交通肇事司机逃逸车主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司机逃逸车主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实际损失都要以票据为准,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没有票据的可以不支付。营养费以医生建议和一般常识为准,很难有确定数额,但是一辈子肯定不支持。误工费也以医生证明的天数乘以实际收入证明。精神损失费,没有死亡的一般不支持。摩托车出险的理赔要根据被保险人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