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房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房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约定优先原则。

契约自由是财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完善夫妻财产制应进一步体现的精神。约定财产制正是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这也是诉讼法上当事人处分原则的重要体现。法官只有在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问题上出现争议时,才需要依法居中裁判。

但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是自愿、善意、合法的,没有规避法律、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第三人利益。否则,该约定属于无效。

(二)平均分割原则。

在我国,共同共有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对共有财产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有。基于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分割时,夫妻应该平均分割财产,即一人一半。这也是婚姻法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过错责任是民法领域中一般的、普遍的原则,而过错归责的基础在于过错,它是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同样,在婚姻家庭领域,我们不能无视过错的存在,而不给过错方任何的警告和惩罚。所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婚姻过错也应该与夫妻财产的分割相联系。在离婚案件中,追究当事人的过错,并将其作为一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通过多分或少分夫妻财产的方式对有过错的当事人进行惩罚,对无过错的当事人给予补偿。

(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这就导致了很多人都想要投资房地产开发,可是对于刚刚开始房地产开发的人来说有很多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也并不知道房地产开发要多少钱,现在就为您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以土地...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提前规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出台各种法规以防止炒房人哄抬房价,房价虽高也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出台各种法规以防止炒房人哄抬房价,房价虽高也抵挡不住人们买房的热情和需求。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相关规定也有所不同,所以在安阳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呢?以下是我们给您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 安阳首套房首付怎么算 1、安阳首套房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


·法律规定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
       我们都知道购买一套房子如果要按揭的话,肯定就要向银行贷款,那么银行肯定会问房主要他项权证作为抵押的手续,那么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的,然后再把他项权证交到银行里面,这样银行就会放贷,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夫妻离婚后需要依据相关协议办理房产相关手续。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产质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


·一、单方老人有遗嘱房能过户吗?
      一、单方老人有遗嘱房能过户吗? 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是可以过户的,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


·房屋装修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房屋装修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据民法总则有关条款规定的精神及实践经验,确定雇佣人是否承担转承赔偿责任,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害人是雇佣人雇佣的; 2、在为雇佣人受雇期间工作时致人损害; 3、佣人主观上有过错。 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雇佣人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即符合上...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 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租赁合同先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实现后,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抵押权先于租赁合同成立,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时买卖击破租赁。因为,若抵押权先于租赁合同成...


·什么是房屋拆迁?
      什么是房屋拆迁?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二、拆迁补偿...


·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怎么办?
      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怎么办?遇到房贷合同诈骗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