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吗一、公司注册资金能否取出公司注册资金在完成验资可以使用。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注册的时候,要在银行开户两次,第一次是用来验资的账户,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验资账户验资后就注销了,但是基本账户是用来公司资金的出入和结算时候使用的,一般注册完成之后,注册资金进入基本账户,就可以支取使用了。具体解释为,刚注册公司时要存入银行验资户让会计师事务所去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这段期间注册资金是被冻结了的,等这些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开个基本户把钱从验资户中转出,公司就可以正常使用注册资金了。二、哪些情况下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使用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2、股东借款。(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由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毕竟仍然归属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公司注册资金在完成注册验资后是可以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使用的,但具体用途应注意限定在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内,否则会被工商税务等部门认定为抽逃注册资金,数量过大还将涉嫌刑事犯罪。所以,注册资金的使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合法使用,这也是我们公司正常经营的必要前提。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公司法35条抽逃出资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35条抽逃出资解释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一个市场经济主导的经济体,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众多公司的发展壮大,而如今很多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股东出资让公司大规模变得更为壮大,但是有的股东为了个人利益而抽资出逃严重影响公司的发展,那公司法35条抽逃出资解释是什么?下面...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对公司的决策有决定权,公司决策经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表决权是公司股东的应有权利,和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在股东决策不通过的情况下有什么补偿措施吗?本文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阐释。 一、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不断加快中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家也因此会给我们一些补偿。那么有关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呢?很多企业和公司最关心的可能也就是有关能获得多少补偿的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详情介绍这些内容。 一...


·关于分公司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关于分公司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否有效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1、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力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


·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怎么规定的?
      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怎么规定的?公司法是对公司成立运行中遇到的问题的规定,使其合理化。很多人对回购请求权不是很了解,不太清楚其中代表着什么以及如何利用这种权利。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是如何定义规定的。借此来了解一下经济法律的一些规定,更加有法律意识。 一、股东回购请...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公司法是我国针对公司方面的具体法律文件,里面详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架构,明确了股东权利等。我国公司法中有很多数据,比如七日、三分之二等。其中三分之二主要体现在股东表决方面,那么,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


·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
      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对于企业而言,生产经营过程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资金,而大部分企业经常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这时,就需要企业对外融资,通过支付一定的融资成本来获得一笔资金的使用。然而,企业融资过程存在诸多风险。那么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如果公司扣加班费可以吗
      如果公司扣加班费可以吗不可以的。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启动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