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

老人遗产分配不均不代表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就算在法定继承人眼中认为老人对遗产的分配非常的不公平,可是,老人有权利决定让谁多继承遗产,让谁少继承遗产,老人立的遗嘱只要是有效的,是必须要执行遗嘱的。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此时建立的仅仅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在同居期间可能发生一方死亡的情况,那么此时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 未按《婚姻法》的规...


·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
      民法中有关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是比较严格的,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的,那么关于被监护人的遗产问题,其规定是否跟普通财产一样呢,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我们针对这一问题谈了谈自己的看法。1.有,但是是附条件的处置权。只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更处...


·新法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
      新法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遗产人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养女、继子继女)、父母(指亲生父母、养父养母、继父、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应当由此顺序继承人继承或分配继承;对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则由遗产人...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1、老人在去世前有遗嘱处置财产,依照遗嘱分配。2、老人在去世前没有遗嘱处置其财产,可以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3、老人在去世前没有遗嘱处置其财产,也可以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中的继承顺序来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


·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
      一、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 1.有遗嘱的遵照遗嘱。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


·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有哪些
      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有哪些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两个以上的住所的,在哪个住所死亡的,该住所的法院就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若被继承人遗产在多个地方都涉及时,其...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


·遗产分割时间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时间呢?现实中,究竟遗产分割时间是多久?除此之外,继承人们还应当了解清楚遗产分割的程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的时间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