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想结就能结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想结就能结吗?哪些情况可以返还结婚彩礼?

结婚必备:

1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无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若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单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主流观点认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包括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返还彩礼、返还彩礼的数额需要结合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支付彩礼,很大程度上是考虑到结婚本就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这是两个人的决定,“法不进家门”的法学谚语告诉我们法律在尽量避免触及家庭。在近些年来,彩礼的多少已经成为了各方攀比的目标,在一些农村地区,订婚彩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在不断提高,不再满足于七八十年代的“两转一响”,彩礼的要求更加实际,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楼房等,都被划入彩礼范围之内,在很多人为彩礼的支付发愁的同时,高昂的彩礼也成为了新的纠纷点,双方离婚后的彩礼需要退还吗?退还多少?彩礼的范围有具体有哪些?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现代彩礼纠纷案件的矛盾焦点,一个约定俗成的彩礼给付,经历千百年演变,如今成为各方重担,争议焦点。对于彩礼这件事,众说纷纭,支持彩礼的人和抵制彩礼的人都有各自的想法,对于读者你来说,你如何认定彩礼,你所在的地区对于彩礼又有怎样的约定俗成呢?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
      婚姻问题在当今社会大大小小普遍存在,可能会因一些情况需要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或者由于许多特定原因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很多人会上树申请婚姻无效您可能对起诉解除婚姻的费用或许有些疑问,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 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起诉,我...


·起诉离婚诉讼书范本是怎样的?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开放化程度越来越高,离婚已经成了人们普遍能接受的事情。如果夫妻之间确实已经没有共同生活下去的理由,而双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这个时候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需要有“诉状”,我们为您整理了起诉离婚诉讼书范本。 起诉离婚诉讼书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一、...


·一、 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怎样的?
      一、 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怎样的?山西离婚子女抚养费依据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起 诉 状 原告: ,男/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被告: ,女/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婚姻关系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离婚该给女方赔偿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该给女方赔偿费的情形有哪些?离婚该给女方赔偿费的情形有如下几种,1、必须是上述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


·婚内出轨如何认定过错?
      婚内出轨如何认定过错? ?一、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应遵循以下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


·对于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根据一方的经济收入
      对于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根据一方的经济收入以及孩子居住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考虑,一般为工资的20%-30%。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一、打离婚官司怎么转移自己的财产?
      一、打离婚官司怎么转移自己的财产? 打离婚官司时,是不可以转移自己的财产的,私自转移财产可以被认定为有过错方,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


·离婚三个月大的孩子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
      离婚三个月大的孩子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一、协议离婚费用多少?
      一、协议离婚费用多少? 协议离婚是不收取手续费的,根据最新的规定目前我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是不收取工本费的,因此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是不需要收取工本费的。 二、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