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 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

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了。当有人急需一笔钱,或者需要投资的相应资金,则会通过贷款的方式筹集到钱,但是对于贷款缺乏相应的知识,贷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什么是贷款担保证明呢?接下来将为您介绍。

一、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贷款担保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二、贷款担保分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三、贷款担保证明材料

(1)申请银行贷款时,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担保证明材料包括:

1、须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材料。如用作抵押的房屋要提供房地产权证,期房要提供购买合同;用作抵押的车辆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用作抵押的船舶要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运证书;用作抵押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要提供其所有权证明材料以及存放状况的相关资料。

2、抵押物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此材料有些银行要求收集,收集时由银行提供样本,抵押物的财产共有人在此承诺书上进行签名确认。

3、对于抵押物已出租的,银行一般要承租人出具放弃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此承诺便于借款人发生违约后处置抵押物。

(2)申请银行贷款时,采取质押方式的担保证明材料包括:

须提供质押财产和权利凭证材料。

以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或从银行购买的记账式国债、理财产品、人寿保险单、从银行购买的实物黄金和记账式黄金等质押的须提供出质人对质押享有所有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单证或凭证;

以应收账款质押的应提供获得权利的相关证明凭证或合同;以商铺承租权质押的应提供租赁合同;

以存货质押的,应提供保管质物的仓储公司证明其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先进管理设备及技术的相关材料。

(3)申请银行贷款时,采取保证担保方式的担保证明材料包括:

1、自然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职业、收入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资产证明材料、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等。

2、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公司须出具担保函(担保公司整体授信时提供整套企业的相关资料)。

3、除担保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要提供企业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字样本或印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签字样本或印鉴、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贷款卡号和密码、经审计的近年(一般需要三年)财务报表及当年近期财务报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公司章程出具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文章总结:本文第一部分讲述贷款担保的定义;第二部分讲述了不同种类的贷款担保,可以从担保方式以及贷款时间划分;第三部分为主要内容,讲述了贷款担保证明所需要的材料,也同样不同种情况下所要的材料也不同。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一、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欠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和说明义务,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速递的信件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并用速递公司递交的信件予以确认。二、附随义务与其他...


·蚂蚁花呗还款手续费是多少
      蚂蚁花呗还款手续费是多少现如今,支付宝的功能越来越强大,近年来,支付宝又新增了借贷的功能。在借贷方式上,蚂蚁花呗是很多人选择的一种方式。通过蚂蚁花呗借款,在还款的时候,是需要交一定的手续费的。关于蚂蚁花呗还款手续费是多少的问题,我们将详细的为您做出介绍,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


·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证明责任显然应当由作为出借人的原告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借条作为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重要的证明,具有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生效的一定的证明力。但...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对于“应诉”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 根据法律规定,应诉管辖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来法院应诉。但对“应诉”应如何理解以及能否做扩大解释尚不明确。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参加开庭的行为为传统意义上的“应诉”情形,但实践中...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


·借条民事纠纷牵扯刑事起诉会怎么样
      借条民事纠纷牵扯刑事起诉会怎么样?借条民事纠纷牵扯刑事起诉的民事纠纷有可能会中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借条,在我们生活中是经常会使用的合同的一种,虽然很简单,但是因为欠条格式不正确经常导致纠纷的发生。那么怎么才能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欠条格式如何写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


·孕妇离婚有相关赔偿款吗
      孕妇离婚有相关赔偿款吗 一、孕妇离婚有相关赔偿款吗 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主要考量因素有: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