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什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变更规定是去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申请变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二、哪些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三、监护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有:(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三)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根据相关规定,变更监护权的主要是因为监护人有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或者监护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具体的变更流程,也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但法律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变更监护权。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监护权和抚养权并不是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协商一致或者是判决完成之后就不会进行变更了,如果说监护人员有丧失监护的情形之下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具体的变更申请应当向法院提出。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


·起诉离婚向哪个部门提出?
      起诉离婚是在夫妻之间就是否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的分配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时必须采取的离婚方式。对于一般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起诉离婚向哪个部门提出也存在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讼离婚的受理机关 提起离婚诉讼,...


·一、小三告我重婚罪如何处理?
      一、小三告我重婚罪如何处理?小三告我重婚罪但处理方式是积极的因素,如果不构成重婚罪的话,那么就应当请一个律师来说一些辩护意见书,相关的法律文书,参与诉讼的活动,进行辩护即可,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


·婚前财产离婚时写成婚后财产是属于合法的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写成婚后财产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婚前财产离婚时写成婚后财产是属于合法的吗? 不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最高法关于抚养权的条例?
      最高法关于抚养权的条例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一般起诉离婚起诉费是多少钱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提交相应的起诉材料外,同时还需要交纳一定的起诉费,但最终这个费用并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来承担,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那么一般起诉离婚起诉费是多少钱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文中我们为你分析解答。一、起诉离婚起诉费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离婚夫妻选择了具体的离婚方式,那事先最好搞清楚我国法律中对这种离婚方式的规定,否则在提出了申请之后,可能由于自身准备的不充分,造成最终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 ...


·一、前妻独立抚养孩子是什么?
      一、前妻独立抚养孩子是什么意思 女方自己抚养孩子,不需要男方给抚养费。但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既然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就有给予抚养费的责任,养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不管离婚还是不离婚。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对于很多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共同财产都是很重要的,但此时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可能涉及到的分割方式不太一样。那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呢?不管是对哪一方来讲,这都是很重要的,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一、离婚协议上写的探视权具体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一、离婚协议上写的探视权具体应该注意哪些内容?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的设...


·争取女方抚养权该怎么办?
      争取女方抚养权该怎么办? 虽然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现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作为女方该如何做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