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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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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不履行

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

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

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为继续履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5、其他补救措施。

三、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

2、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四、合同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其实,合同当中约定的这些条款是要严格执行的,在履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中不认真履行,错误履行的都是违约。同时,在书面合同中不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因为违约责任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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