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次出租房子是否交房产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二次出租房子是否交房产税?不需要交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二次出租房屋的情况,并没有对产权进行变更,并且涉及到房产税的交纳应当在产权所有人在取得房产权时缴纳处理,后期涉及到租赁或者二次租赁的行为并不涉及到房产税的处理情况,但涉及到达到纳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税。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十日内出具。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的交通事故,应当在从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所涉案件中,存在需要进一步鉴定的情况,可以适当予...


·交通事故中,十级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然后在乘以伤残赔偿系数0.1。 2、医药费: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3、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给钱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给钱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给钱赔偿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这属于民事赔偿责任纠纷,法院判决书下了以后,对方不给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所有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所有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收入损害的赔偿责任。采取的是一次性支付方式,不存在继续支付的问题。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二、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的由肇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


·车被刮了对方肇事逃逸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车被刮了对方肇事逃逸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车被刮了对方肇事逃逸显然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酒驾肇事逃逸是一种特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酒驾肇事逃逸的,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的处罚更严厉。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流程是: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询问相关内容;让客户填写必要单证; 核查保单,打印报案记录代抄单、车辆损失确认单,同时让客户自己算清各种费用数额;收件;核查;出具调解协...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分的责任不同,涉及具体的赔偿金额比例也有差异,基本是按照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及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分配赔偿比例。下面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虽然每个地区都可能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案件,但是对于不同地区的法庭来说,可能在具体的判定方面会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也会有所差异。那么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 ...


·交强险医药费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交强险医药费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可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