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存在的,《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时,赠与合同无效,在我国法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框架下,处分物的所有权又复归权利人;但买卖合同场合,买受人未支付价款且为善意时,处分物并不复归权利人,而是归买受人所有。权利人因此所受损失只能通过以下途径得到弥补:处分人向买受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买卖合同无效,故不能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权利人再向处分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也有人认为权利人可直接向买受人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不当得利返还仍未消除权利人的损失时,权利人有权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应指出,这里的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重。二、无权处分合同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无权处分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处分权与所有权一般是一致的,但也并非完全一致。如破产人对破产财团的全部财产,虽有所有权但无处分权;共有人虽享有所有权,但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也构成无权处分。而夫妻婚后所得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对共有财产的处分,一般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单独以共有人之一的名义为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2、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就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此规定,无权处分合同只有在经过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才有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且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也未取得处分权,无权处分合同无效。因此,无权处分合同也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3、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原则上只有动产或不动产的权利人才能基于财物订立合同,他人订立的则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无权处分合同中涉及的对方当事人如果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无权处分人有处分权的,此时基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立场,有权处分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追究责任。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义务。但是有些合同却只有一方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有权利。像赠与合同就是这样的类型。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可以针对另一方的请求权而行使抗辩权。那么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下面我们简单了解...


·翻译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翻译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实践中签订合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难以避免,一旦双方就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发生争议,就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下面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翻译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谁
      合同的概念是指双方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约定,在通常情况下,双方想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约定解除,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解除。总而言之,随时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帮助到您。《保险法》中第15条...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一、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单方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它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不满足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是无效的。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一、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若20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双方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种状况是合同的“法定更新...


·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怎么办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言而喻,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同样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卖方到底怎么履行买卖合同,才符合约定呢?如果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话,买方怎么办?本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卖方应当如何履行买卖合同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


·在我国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
       一、在我国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1)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