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生前怎么立遗嘱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生前怎么立遗嘱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生前怎么立遗嘱吗

夫妻中的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有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

二、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个人酬劳、知识产权、股权收益、赠与财产等,都属于夫妻的合法财产。任何一方想要处置或者分配时,都应得到对方的同意和证明。如未得到同意的,不可以分配相应的夫妻财产,确保夫妻双方的婚姻财产权益。


·一、增加抚养费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一、增加抚养费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增加抚养费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没有时间限制。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必然会涉及到程序问题。而相比之下,协议离婚的程序是要比起诉离婚程序简单一些的。但有时候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才能离婚,因此了解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这个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一、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没有结婚证想离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属于同居生活,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第二种是男方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结婚证丢失。那么这对这两种情况我们想离婚该如何处理呢? 1、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


·一、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一、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手续就是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甚至有些夫妻之间根本连书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都不签订,但实际上有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将更有法律保障一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


·婚姻法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如何约定?
      孩子问题永远是父母心中的头等大事。所以,当婚姻双方婚姻出现问题需要离婚时,就必须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明确化,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子女抚养费数额问题。那么,婚姻法抚养费离婚协议书究竟应该如何约定?为了帮助广大网友顺利将子女抚养问题明确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法抚养...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离婚起诉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不管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当事人都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只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其起诉费的数额会各不相同。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诉讼费都会根据诉讼标的财产价值比例来计算收取。具体来说,离婚诉讼费的计...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来界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


·夫妻之间办离婚要怎么操作
      夫妻之间办离婚要怎么操作 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


·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 民事诉讼分家起诉书 原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


·前夫离婚不想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这个复杂的时代,不少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而有小孩的家庭在离婚后,败方对小孩有抚养费的义务,但是也不乏有的人不想出这些费用,对于这种离婚不想出抚养费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听听我们的建议,希望能给您带来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