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买房可以写个人的名字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买房可以写个人的名字吗?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二、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夫妻双方可以按照协商认定的情况来签订协议,并明确相关责任,并就有关房产的所有权进行认定,离婚时属于一方的财产的,那么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而属于双方的房产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处理。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各商业银行房贷利率执行情况均不一样,具体利率是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如果借款人个人资质情况较好,获得的贷款利率较低;反之,如果借款人有逾期还款情况,获得的贷款利率也较高。最新贷款基准利率表显示,五年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6.14%,房屋个人抵押贷款与购房按揭贷款银行...


·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许多人或者家庭由于贫困无法负担房屋的租金,对此政府推出了公租房,低廉的租金可以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但是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也是有规定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住到公租房。下文对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公租...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


·对于房产放弃继承能否要回
      对于房产放弃继承能否要回?放弃房子继承权的一般不能再要回房产,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手房买卖税费
      商品房的买卖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需要缴纳税费的。新房和二手房买卖缴纳的税费还是有些许差别,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最新的二手房买卖税费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 1、契税 普 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


·单位集资房如何认定
      单位集资房如何认定 一、单位集资房如何认定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


·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一般来讲一个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人,但要是在合伙买房的情况下,那么就可能出现多个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此时我们称之为共有人。而在现实中,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增加的。不过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晓得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按照目前法律法...


·二手房产权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有什么产权陷阱
      由于二手房是旧房,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有可能是租赁出去了,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那么二手房产权陷阱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产权陷阱有哪些 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


·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房产纠纷也就是标的为房产的纠纷,现如今尽管房屋的价格居高不下,但仍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房屋。买房时难免会发生房产纠纷。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那么具体来说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


·虽然大家都知道购房的时候有一些要注意的问题,但其实针对不同情
      虽然您都知道购房的时候有一些要注意的问题,但其实针对不同情况的房产,实际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对于在购房时要注意什么的问题,我们为您作出了总结,同时还带来了购房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陷阱,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在购房时要注意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约前向...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 1、推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贷款利率、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准备贷款资料 如果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